新野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及使用

导语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人,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新野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及使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人比例和额度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设定,2022年7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人,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南阳市2021年基本养老金月平均水平的2%左右,也就是60元,定额划人。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特别强调:职工门诊共济家庭账户并不是两个人的医保卡可以互用,住院、门诊慢特病等统筹基金支付的必须是本人医保凭证。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出国定居、死亡、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或者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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