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导语 内乡县居民医保普通居民大病报销起付标准为1.1万元。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详见正文。

  内乡县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参保对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人员,具体包括:(1)农村居民;(2)城镇非从业居民;(3)各类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4)长期在我县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和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登记户口的人员;(5)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超过90天的,从办理之日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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