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导语 南阳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南阳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应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基数,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失业保险费的费率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工资基数无法确定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百分之六十计算,高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计算。
用人单位应当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失业保险费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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