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办理攻略
导语 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可以按月汇、补缴住房公积金。
邓州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办理攻略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九条;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一条。
【2】办件类型:其他行政事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条件: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按月汇、补缴住房公积金。
【5】办件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职工补缴清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2、补缴依据(原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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