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办理攻略

导语 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可办理个人账户启封。

  邓州市公积金个人账户启封办理攻略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九条。

  【2】办件类型:其他行政事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条件:

  1、职工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已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职工被单位重新录用。

  【5】办件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启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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