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导语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自主选择申报。详见全文!

  南阳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以在全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申报。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不含在校学生)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劳动者、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取南阳市养老保险待遇政策,待遇试算入口,养老保险参保指南,缴费指南等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