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公积金贷款后能够增加共同借款人吗?

导语 南阳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增加共同借款(还款)人,不过增加的只能是借款人的配偶。详见正文。

  南阳公积金贷款后能够增加共同借款人吗?

  可以。需要说明的是:借款人申请增加的“共同借款(还款)人”只能是借款人的配偶。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承办贷款的管理部填写《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登记表》,当即办理相关手续。

  并且,增加的“共同借款(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此笔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责任存续期间,已经选择职工联保方式贷款、需要变更保证人的,借款人、原保证人、新变更的保证人应持身份证件,到发放贷款的管理部填写《南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变更保证人申请书》,现场签字、拍照存档、办理手续。变更保证人业务不受变更次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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