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材料
导语 南阳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提供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购房资料等材料,详见正文。
南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材料
1、夫、妻的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信息实现共享,不再提供);
3、夫、妻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4、夫、妻在购房地和缴存地分别出具的《家庭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房地和缴存地在南阳的,信息已实现共享,不再提供);
5、主借款人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办、用于还款的I类银行卡;
6、借款人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盖章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不低于6个月(含)以上时间的缴存明细(信息已经共享,可小程序查询,不再提供);
7、购房资料:从申请贷款之日往前推算,借款人在3年之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资料或在2年之内购买二手住房的资料;(信息实现共享,不再提供);
特别提醒:必须以所购本套住房设定为贷款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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