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导语 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

  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筹资方式: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用缴费,重点对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补偿,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报销政策: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10万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报销。

  最高支付限额: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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