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25年乐在淅川惠享生活消费券发放安排
导语 淅川县2025年“乐在淅川 惠享生活”促消费活动第一期消费券发放时间为5月1日9:00,详见正文。
淅川县2025年乐在淅川惠享生活消费券发放安排
根据淅川县2025年“乐在淅川 惠享生活”促消费活动安排,现将淅川县2025年“乐在淅川 惠享生活”促消费活动第一期消费券发放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申领及使用时间
申领时间:2025年5月1日9:00
使用时间:2025年5月1日9:00-5月7日22: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分10元、20元、50元三类;10元券在消费满50元时使用,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二)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共发放消费券11700张,资金总量40万元。
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云闪付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消费券发放限定区域内(以用户手机位置定位为准),即可在本次活动页面进行领取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为止。每人每期限领取1张消费券。
(三)使用规则
1.所有在淅人员(包括外地来淅人员)均可领取。
2.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消费者及参与商家有关消费券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95516)咨询。
3.消费券可在活动圈定的“商超、百货、餐饮、住宿、加油、文旅”等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4.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5.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三、特别提醒
(一)参与活动商户需接受商务、市场监管、公安和审计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
(二)在政府历年消费券活动期间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无法参加本次活动。
(三)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的商户如存在不遵守活动规则,或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刷单套现、虚假注册商户、买卖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该商户本次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政府促消费补贴活动。
(四)消费券参与商家须支持“云闪付”付款方式, 具体参与商户以活动平台“查看参与商户”展示和商户解释为准。
(五)享受优惠的交易如发生退货、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采用非法手段抢消费券、倒买倒卖消费券均属违规违法行为,请依规合法领券用券;个人消费者请警惕电诈手段,不要随意将付款码发给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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