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阳信用消费券使用规则
导语 消费券在促消费活动期限内(即2025年6月26日前)分4次发放,当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并在下期发放。
2025南阳信用消费券使用规则
1.优惠券领取使用遵从“先得先用,用完为止”的原则。各类消费券不可叠加使用,不可重复使用、不可转让使用,且在使用期限内有效,逾期作废。
2.消费券在促消费活动期限内(即2025年6月26日前)分4次发放,分别是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五天为一期次,当期未核销的消费券,将回收并在下期发放。
3.优惠券仅限真实消费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购物卡、对虚拟账户充值、虚拟交易、自买自卖、非现场消费、刷单、分单、恶意套利等违反优惠券发放规则、损害公众利益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发现出现上述情况的,将扣减个人信用积分,同时限制参与后续优惠券发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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