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
西峡县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1、将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全市县级医疗机构,参加居民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5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0元,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
2、纳入“高血压、糖尿病”保障范围的参保居民,需采取药物治疗者,首先按门诊统筹政策给予治疗用药保障,在门诊统筹年度限额用完后,高血压年度增加150元限额,糖尿病年度增加170元限额,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则年度增加200元限额。增加限额部分的合规费用按50%比例报销。
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已转移至户主账户上,可继续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居民医保】可获2025南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缴费方式(线下/线下)、参保指南、医保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