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2025年公租房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唐河县2025年公租房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啦,具体受理地点、申请条件及办理程序等见正文。
唐河县2025年公租房资格认定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租房申请办理工作,有效提升公租房服务水平,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若干意见》、《南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唐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25年公租房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5月12日起,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地点
(一)线上申请为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一件事专区,具体按网上申请须知和操作提示办理;
(二)线下申请在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B区26、27号窗口,由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人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等申请办理。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城市户籍家庭,且户籍满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3、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含已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已退回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款)政策,以及其他保障性住房政策;
4、无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 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业用房、写字楼等非住宅和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营业执照,或者虽有营业执照,但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下。
此外,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已办理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居住证明6个月以上,或与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
2、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
3、县政府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系在读学生的;
2、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其它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情形的。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以家庭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需持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所有证件均查验原件。
除上述证件外,新就业大学生、职工还需提交大中专学历证书、与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外来务工人员还需提交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或与本县行政规划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无社保缴纳证明可以提供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1年以上的记录,工资记录需显示转账方为用人单位账号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申请享受优先保障待遇的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城镇困难职工居民等人员,还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印发的证明文件等材料。
(二)审核。
由唐河县房产中心汇总受理信息,集中与住建、民政、人社、公安、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税务等部门联合审核。
(三)公示。
联审后符合条件的家庭,集中面向社会公示7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轮候对象。
五、其它
公租房租赁资格认定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委托代办。我单位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或个人代办手续,各类以假借代办手续、内部协调房源等名义收取费用的均属欺诈行为,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请广大市民切记不要上当受骗,避免不必要的个人损失。
咨询电话:83979579.8397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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