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
导语 淅川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布,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组织招生。
淅川县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
为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优化招生工作流程,根据《南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25〕6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均衡发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原则,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继续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办法组织招生,招生全程公开,阳光操作,接受监督。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适龄学生。
三、招生规划
(一)城区学校
1.城区学校基础年级(一、七年级)要按照招生计划进行。
2.县一小、县二小、县三小、县九小要严控招生规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主要分流到县四小、县五小、县六小、县七小、县八小和思源学校就读。
(二)乡镇学校
要对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在全面统计准一年级和准七年级学生人数的基础上,按照南阳市教育局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要求,辖区内学生遵照属地管理、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本乡镇学生到外地学校就读。
四、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
县一小:东至健康路(包括东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的西南区域)、西至丹江大道(原上九路)、南至南阳路、北至老街路。
县二小:以九小校区门前道路为界,东至范蠡大道(原东环路)、南至新建路、北至红旗路。
县三小:东至东风路(原丹阳路)、南至老街路(包括西湾社区)、北至隆兴致远学校。
县九小:以九小校区门前道路为界,西至健康路、南至新建路、北至红旗路。
县四小:北至煤建路口,南至罗池贯加油站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县五小:东至三环路、西至鹳河路、南至煤建路口、北至新建路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县六小:东至范蠡大道,西至东风路(包括和谐家园、新世纪家园、良友加油站附近住户)、南至红旗路、北至老坟岗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县七小:原上集铁庙中心小学服务区域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县八小:光明社区服务区域学生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二)城区初中
县一初中和县二初中招生区域分界线:自东风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沿东风路至红旗路,再向东沿红旗路至范蠡大道;沿人民路向西至鹳河路,再沿鹳河路向南至冬青。该区域以北区域为县二初中招生范围,以南为县一初中招生范围。
思源学校:以本校小学六年级学生为基础生源,新北区(自三桥东桥头起,滨河北路以东、富强路以西、顺阳路以南区域)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要生源。
五、报名条件及办法
(一)报名条件
1.乡镇学生:乡镇适龄小学、初中学生持户口簿按照居住地就近报名入学。
2.城区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城区报名办法
1.划片招生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及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由其家长持学生本人及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或房权证到辖区内的学校报名,各招生学校负责核查入学。各学校提前明确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如果户口簿不能清晰反映所在划片范围的,要按照招生学校要求提供能够证明其所在划片招生范围内的条件(有效证件)进行佐证。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同住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户籍所在的工作地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学生本人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的居民户口簿、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或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房合同或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一年以上就业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材料,向县四小、县五小、县六小、县七小、县八小、思源学校提出就读申请。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若划片范围内的学校招生满员后,按就近入学原则可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凡不属上述情况的,一律回户口所在地初中或小学入学。
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在省级“教育入学一件事”业务系统办理招生入学。
3、报名时间和公示通知
(1)符合条件的常住户口学生,提交报名审核材料时间为2025年7月21至22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2025年7月23日报名。
(3)公示通知:2025年7月24日至25日。
(4)“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办理。8月10日至12日乡镇学校进行,8月13日至15日城区学校进行。
六、招生组织和要求
1.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乡镇、各学校要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加强系统谋划和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招生工作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由乡镇中心学校全面负责,各初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城区学校要在教体局领导下,公办学校由基教一股全面负责,各初中小学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学校由民管办全面负责,民办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2.规范行为,严格流程。各乡镇、各学校要针对招生入学重点环节,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纠正各类违规招生行为。各乡镇、各学校必须按照县教体局要求统一安排招生工作,严禁任何学校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严禁任何初中、小学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允许提前招生、采取分散或集中考试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由违规学校退回学生原籍。
3.优化服务,强化督导。各乡镇、各学校要立足实际,简化报名流程,设立招生入学服务专班,畅通政策咨询、举报申诉等渠道,优化招生服务方式,严禁让学生家长因排队长时间暴露在高温之下。要建立完善招生入学舆情应急处置方案,对可能出现的舆情事件,做到快速反应、稳妥处理,避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教体局举报电话:值班电话69232992.信访办69232981.党风政风室69232917.基教股69232983.教体局阳光招生咨询室设在一楼107室。教体局、各中心学校、各学校要加强常态督导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和舆情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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