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2021年12月21日)

导语 2021年12月21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详见全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及会商结果,12月21日至25日,我省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按照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南省重污染预警专报》(2021年第14期)和《南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21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卫健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及课程。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水泥熟料企业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2021-2022年度全省水泥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2021]123号)要求、烧结类砖瓦窑企业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烧结类砖瓦窑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错峰停产,其他企业按照《南阳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发改部门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生态环境部门增加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

  市控尘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督导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建筑垃圾清运等作业),停止露天切割、焊接、喷涂及外墙粉刷等涉气环节施工作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禁止建筑垃圾清运和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经市政府确定的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天气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停止―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土方停工监管检查。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同时要为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运输。

  (四)其他措施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农作物秸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城区内道路两侧树叶、垃圾焚烧,严禁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公安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烟花爆竹燃放;电力部门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预警期间,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定邮箱( nydqgjz2016@163.com) ,各县市区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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