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导语 近日,南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南阳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施行“零门槛”落户、先落户后就业。详见全文!

  一、哪些人才可享受

  经我市认定或审核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在我市中职及以上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

  同时准予相关引进人才配偶、子女、父母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二、可落户地址

  申请人自有产权居所(含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

  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社区。

  其他亲属(不限直系亲属)的户口所在地。

  居住地所在社区。

  市人才发展集团集体户口。

  三、需要准备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或诸葛英才卡、在校生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留学归国人员需要提供出入境有效证照、学历认证、户口簿或注销户口证明。

  落户在自有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网签证明。

  落户在亲属户口所在地的,需要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同意入户声明,共同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落户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和集体户口簿。

  落户租赁房屋的,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同意入户声明以及租房合同,共同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落户在社区集体户口和市人才发展集团集体户口的,除身份证、毕业证(或诸葛英才卡、在校生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外,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四、办理地点

  具体办理工作,可就近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室咨询办理,或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南阳微警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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