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金秋消费券第四期使用时间

导语 河南省金秋消费券第四期使用时间为11月2日10:00—11月10日24:00,具体使用方式见正文。

  河南省金秋消费券第四期使用时间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24:00

  参与商家由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根据商家在平台备案的经营类别进行圈定,不同商家参与活动情况不同,消费者在消费前可向商家咨询确认其参与活动情况,是否参加活动以商家答复为准。商家和消费者对消费券适用问题有疑问,请拨打95516(云闪付)和95188(支付宝)咨询。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商家收款金额包括“消费者支付金额+消费券面额”。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使用支付宝核销的可以体验“碰一下,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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