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城区公积金存贷实行同城待遇
导语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提及公积金存贷实行同城待遇,详见全文。
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其中提到:
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在宛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实现异地职工享有在宛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建户缴存公积金政策,年满18周岁且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近5年内未产生连续3期及以上或累计6期及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分户籍地、工作地,均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不能满足需要的,可申请组合贷款。
提高根据缴存人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人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5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限额由不得超过60万元提高到不得超过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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