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婴幼儿照护专项扣除父母一方扣除方式

导语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详见全文!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需要提醒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在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申报。

  当前正在进行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汇总的是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不能将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到当前进行的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南阳市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计算方式指南、专项附加办理指南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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