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什么时候截止?

导语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2021南阳个税专项扣除确认什么时候截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需对2021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扩展资料

  提醒: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相关政策: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

  提醒内容:提醒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南阳市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计算方式指南、专项附加办理指南等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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