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租赁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在南阳,如何提取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南阳本地宝为你提供超全租赁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快来看看吧!

  提取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情形

  一、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 262 号发布,国务院令第 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办理材料

  1. 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及一类银行卡;

  2.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并提供提取人与被提取人的身份关系证明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

  3. 非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4.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和租金缴纳证明;租赁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和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状况保证书。

  三、办理流程

  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

  四、办理形式

  1. 网上办理入口

  2. 窗口办理

  五、办理地点、电话及办公时间

  南阳市宛城区(县)仲景街道范蠡东路1666号3号楼二楼北厅住房公积金室(窗口)

  市直管理部 南阳市范蠡路700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综合服务大厅

  卧龙管理部 南阳市光武路与百里奚路交叉口向西500米路南先锋橡树湾小区楼下

  宛城管理部 南阳市孔明路与杜诗路交汇处向南400米路西天麒家园1666号

  西峡管理部 时代广场南路帝景天城北门2号楼

  南召管理部 人民南路新公共汽车站对面

  镇平管理部 杏山大道与北大街交叉口东北角

  新野管理部 城中兴路与书院路交叉口南侧

  方城管理部 解放路中段便民服务中心东门对面

  社旗管理部 滨河路公园道1号小区西门

  唐河管理部 星江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角

  桐柏管理部 乙三街与甲七路交叉口东南角香溪安澜园西门

  内乡管理部 工业路与螺狮路交汇处东北角

  固话咨询:0377-123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六、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七、办理结果领取方式

  窗口领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南阳市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办事指南、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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