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单位集体户登记办理材料
导语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时,应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南阳单位集体户登记办理材料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申报设立单位集体户时,应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单位申请报告;
(二)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居民身份证;
(三)单位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公安派出所受理的家庭户立户、分户申报,审核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办理。公安派出所受理的集体户立户申报,户籍室受理申请后,由社区民警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报所长审批。材料齐全的,应在申请之日起3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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