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分户登记办理条件+材料

导语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可携带相关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南阳分户登记办理条件+材料

  家庭户户内成员因婚姻关系已变化、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需要分户,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凭书面申请及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下列材料之一,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分户登记或迁入社区集体户口。

  (一)因婚姻关系变化分户的提交结婚证或离婚证(生效的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公民因离婚申请分户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并在户口登记簿下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公民因离婚要求分户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优先随直接抚养方分在同一户内,要求随非直接抚养方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公安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的书面声明;成年子女由本人自行选择随其中一方分在同一户内。

  (二)因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分割分户的提交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或者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权属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取南阳市户口迁入迁出、户口变更、户口注销、人才落户、新生儿入口等户口办理指南!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