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导语 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见正文。
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后,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80岁以上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最高支付限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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