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支付比例
导语 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
邓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
符合我省、市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5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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