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导语 南阳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从自主吃饭、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厕、室内自主行走、自主洗澡六个指标进行评估。

  南阳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

  (一)自主吃饭;

  (二)自主穿衣;

  (三)自主上下床;

  (四)自主如厕;

  (五)室内自主行走;

  (六)自主洗澡。

  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有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根据《老年人健康能力评估标准》(DB41/T 1299—2016),将评定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的,可分别认定为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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