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导语 南阳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流程有哪些?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讲解。
南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
办理场所:市直及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
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外地就业证明或提供工作调动文件。
办理流程:属于销户性提取的,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属于消费性提取的,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管理部初审---管理中心审批---受委托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限:属于销户性提取的,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如无核查事项,当场办理,如有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属于消费性提取,手续齐全情况下,在受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温馨提示:
提取申请人对提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南阳市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办事指南、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