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支付首付款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导语 南阳支付首付款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包括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商品房认购定金票据等,详见正文。
南阳支付首付款提取公积金办理材料
1、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的身份证(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信息由受理人员自行联网核查);
2、《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意见书》及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商品房认购定金票据;
3、《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
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只能由购房职工本人办理,他人不得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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