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
导语 南阳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详见正文。
南阳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
为提高参保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待遇水平,我省将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唇裂、乳腺癌等33种诊断明确、治疗规范、疗效确定的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县级、市级、省级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其超出限价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随着门诊特药不断纳入医保目录,目前有5个门诊病种纳入重特大疾病管理,分别是:终末期肾病、I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耐多药肺结核、再生障碍性贫血。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终末期肾病透析治疗支付比例为85%,其余病种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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