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是多少?

导语 南阳职工医保市域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600元;市域外省内每次住院1500元,省外每次住院2000元。

  南阳市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是多少?

  一、住院医疗待遇

  市域内每次住院起付标准600元;市域外省内每次住院1500元,省外每次住院2000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按规定发生的属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以下简称“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6万元(不含生育津贴),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54万元。

  二、门急诊待遇

  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经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相应级别医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支付;急危重症患者经急诊抢救留观之后不间断收治住院治疗的,应将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本次住院费用一并结算,收费项目记录在本次住院的临时医嘱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抢救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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