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

导语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本人及其单位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及以上。

  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含自由职业者);

  2.从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推算,本人及其单位均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到6个月(含)及以上时间;

  3.在本市公积金业务管理区域内(不含邓州、油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办理场所: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窗口

  办理时限:借款人提供要件资料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服务窗口当场受理、录入业务系统,且管理部主任复核上传后,市中心集中审批时限不超过1个工作日;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等不超过7个工作日;在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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