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保住院支付比例是多少?
导语 南阳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属于“三个目录”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超过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详见全文。
南阳市医保住院支付比例
1、职工医保。
市域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88%、83%、78%。对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
市域外,支付比例较市域内相应级别医院降低10%。
2、城乡居民医保。
乡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疗机构)合规费用支付比例200—1000元(含下限不含上限,下同)的为75%;1000—2000元为80%,2000元以上为90%;
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500—1500元为63%,1500—5000元为73%,5000元以上为85%;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600—3000元为55%,3000—6000元为65%,6000元以上为75%,市级(三级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1200—4000元为53%,4000—9000元为65%,9000元以上为75%。
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合规费用支付比例1200—5000元为50%,5000元以上为70%,省级(三级医院)及省外合规费用支付比例2000—9000元为50%,9000元以上为60%。
对80岁以上参保的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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