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结婚(含再婚)生育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子女的下列夫妻: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人口,以及夫妻双方或一方系在本省长期居住且持有本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人口,均可在本省办理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再婚且均为非本省户籍的除外);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为高校在校学生,按《人口计生委 教育部 公安部 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号)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三)、涉外或涉港、澳、台婚姻中,一方为河南省户籍的;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按《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应在河南省办理的。
1、办理生育登记时,夫妻双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结婚证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等有效证件。
2、涉外或涉港、澳、台人员应提供有效身份和婚姻证件(含法定中文翻译件及有权机构的认证文件)。
网上办理:河南省生育登记服务平台
线下办理:夫妻任意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生育登记。
公民完成生育登记相关业务后,可直接在线下载打印《河南省居民生育登记信息单》。
河南省生育登记服务平台入口:http://222.143.34.144/jsw/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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