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如死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联系人等;
(2)死亡信息:
死亡地点、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
(3)生前主要疾病诊断信息:
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依据、生前主要疾病最高诊断单位及死亡调查记录等。
《死亡证》办理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死者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死者生前居住地的居(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情况说明;
3.死者死亡原因的证明材料(病历或相关就诊记录)。
《死亡证》签发单位为负责救治或正常死亡调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司法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