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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5-03-31 10:26:35
领取标准

我市市区和邓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890元/月,所有县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800元/月。

办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本条例规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时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个人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与个人的实际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申领方式

线上: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和电子社保卡申领。

线下:可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到各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发放时间

失业保险金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确定,并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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