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申请人通过宛快办APP手机端或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申请对象详见全文!

  南阳市公租房申请对象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及独立生活能力,未享受政府保障性住房,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房产。

  (一)新就业大、中专学生(毕业后三年内);

  (二)城镇住房困难职工;

  (三)新市民(外来务工等)住房困难人员。

  申请注意事项:

  (一)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必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为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申请家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保障资格,5年内不得单独申请或与其他相关关系人共同申请保障性住房。

  (三)住房保障部门或者其他机关工作人员,在申报、审核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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