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导语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以申请补贴。

  南阳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南阳市今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不分级或未明确分级的统一为15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1次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有所调整,相关证书应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可查询。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每人每年在享受1次补贴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我省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25年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工种)指导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函〔2025〕64号)附件规定的职业(工种)指导目录A优先支持类确定,如有变化,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发布并动态调整。

  用人单位性质为企业的在职职工,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性质单位的在职职工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由其所属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在职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详见https://hrss.henan.gov.cn/2025/06-10/3167843.html)统一代为申报,确保证岗相适。劳务派遣单位负责汇总实际用工单位填报的附件表格,并统一代为申报。符合申领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由个人自行申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保险金】可获取南阳失业金网上领取入口、领取条件及材料、失业金标准及发放时限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