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导语 邓州市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需提供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新证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邓州市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办理指南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五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七条及第十九条。
【2】办件类型:其他行政事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条件:
1、单位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已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起三十日内。
【5】办件材料:
1、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2、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材料和变更后的新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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