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邓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办理。
邓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指南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四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八条。
【2】办件类型:其他行政事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5】办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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