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邓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办理。

  邓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办理指南

  【1】办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三条第二款;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十四条;

  3、《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十八条。

  【2】办件类型:其他行政事项

  【3】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4】办理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企业;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5】办件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一份)

  4、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6】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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