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公积金缴存业务手续

导语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业务手续详见全文!

  一、单位缴存登记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均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

  1、行政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依法设立的证明文件(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

  2、单位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企业办理缴存登记应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2、单位财务报表原件、复印件;

  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单位缴存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受理审核-归集提取管理平台审批。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尚未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办理要件:

  单位办理个人账户设立应提供:

  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审核办结。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南阳市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办事指南、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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