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南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南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提取条件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经批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

(三)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五)租赁自住住房的;

(六)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七)离休、退休及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账户封存六个月及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2、其他证明材料

南阳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一览

提取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服务网点受理审核-归集提取管理平台审批。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

2.按月及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偿还商业购房贷款本息、经批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年度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或民房的,年度提取金额由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全市房屋租赁市场实际研究确定,租赁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离休、退休、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账户封存6个月及以上未继续缴存的,应当提取缴存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提取业务涉及多次提取的,每年限定提取一次,若再次申请,需距上次审批日满一年及以上。

南阳公积金提取次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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