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南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4南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应当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10%至24%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南阳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68582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7145.5元。缴存基数最低限额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23〕43号)规定执行。其中南阳市一类地区(市区)2100元,三类地区(淅川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镇平县、新野县、内乡县)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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