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导语 南阳普通商品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个人信用报告、家庭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

  南阳普通商品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2、结婚证(信息实现共享,借款人不再提供)

  3、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有效期1个月);

  4、借款人及配偶在购房地和缴存地分别出具的《家庭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购房地和缴存地在南阳的信息实现共享,借款人不再提供);

  5、主借款人在受委托贷款银行开办、用于还款的I类银行卡。

  6、购房申贷资料:从申请贷款之日往前推算,在3年之内缴纳的、不低于网签备案合同房屋总价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和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信息实现共享,借款人不再提供)

  7、特别提醒:(1)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的:先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办理商业贷款,“组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该商品房房价总额的80%、且“首付款金额”加“组合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房价总额;(2)期房按揭贷款、“组合贷款”的,必须以所购本套住房设定为贷款抵押物。

  推荐阅读:南阳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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