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导语 南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南阳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二)乡镇审核

  1、受理。乡镇(街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

  2、入户调查。乡镇(街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3、民主评议。入户调查后,乡镇(街道)在村(居)民委员会的协助下,组织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4、公示。乡镇(街道)根据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低保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的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审批

  1、入户抽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并提出审批意见。

  2、公示。对拟批准的低保对象,在申请人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发放资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作出纳入低保的审批决定,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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