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

导语 南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最高不得超过24%,金额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南阳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10%至24%之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确定: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企业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之规定”。

  已完成2024年6月份汇缴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调整2024年度缴存基数由本人携带身份证件于7、8月份到开户管理部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填写《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后月缴存额不低于当前月还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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