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户口办理指南(立户+分户+并户)

导语 南阳立户、分户和并户办理需要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等材料,详见正文。

  立户、分户和并户

  一、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户口簿》;

  3、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结婚立户的须提供《结婚证》;离婚分户的需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5、购房立户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派出所审核,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三、工作要求

  因离婚分户,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以凭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公安派出所调查材料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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