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导语 主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申请受理并填写《公租房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住房保障部门存档,一份存本人处备查。
邓州市公租房申请流程
依托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申请受理及审核工作。主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申请受理并填写《公租房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住房保障部门存档,一份存本人处备查,同时承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根据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完善情况,申请人可通过网上申请提出公租房申请。
受理和初审
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提出初审意见。申请材料齐全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全国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初审,进入复审环节。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补充完善的,由住房保障部门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后重新办理申请受理。必要时市住房保障部门可就申请人家庭有关情况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居委会进行函证,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居委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就有关情况回函,否则不予通过初审。
复审
初审通过后,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情况和是否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情况进行联合审查。联合审查时暂不能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的信息,相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限期反馈审查意见,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保障资格联合审查情况提出复审意见。经联合审查申请人住房状况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由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其资格复审,进入公示环节。经联合审查申请人住房状况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或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由住房保障部门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核准
经资料初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由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并在全国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上予以核准,进入轮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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