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廉租房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导语 邓州市廉租房适用于邓州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体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以及申请方法见正文。
邓州市廉租房申请指南
一、廉租房是什么?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市人民政府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具有邓州市城市户口,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邓州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城区常住户口;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每年制定的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城镇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四)未享受政府其他保障性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口不在本地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保障部门或房改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
(五)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廉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一)廉租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四)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廉租房怎么申请?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户主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单位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房管局;
(三)市房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市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市房管局;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房管局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确定为配租家庭,并明确配租方式。
五、廉租房申请补贴是多少?
1.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家庭成员人均住房面积18平方米。
2.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对象和标准
租赁补贴对象为享受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户。
低保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6元,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5.5元。
六、廉租房申请结果在哪里公示?
邓州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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