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城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货币化购房补贴实施细则

导语 凡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即不包含存量房交易),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申请购房补贴。详见全文。

南阳市中心城区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货币化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22〕26号)精神,为进一步激活我市房地产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对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以及来宛的新市民,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购房补贴。为方便符合条件购房人申请办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购房补贴发放对象及办理期限

  (一)发放对象

  凡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即不包含存量房交易),并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购房补贴。

  1、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并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保的;

  2、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

  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享受本项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南阳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出台的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二)办理期限

  购房补贴受理时间从2022年4月27日开始,到2023年4月26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补贴权利。

  二、补贴发放标准

  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

  按照相应人才层次,分别给予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原籍不在中心城区,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宛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三、受理申请

  (一)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南阳市大中专以上学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补贴申请表》可至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3楼301室购房补贴办公室领取,或登录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2、购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4、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本地就业的提供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7、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8、申请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证件原件,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二)新市民(原籍不在中心城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南阳市新市民购房补贴申请表》,《购房补贴申请表》可至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3楼301室购房补贴办公室领取,或登录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官网下载;

  2、购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3、商品房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

  4、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因工作原因来宛的,需提供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提供的佐证资料;因上学原因来宛的,需提供所在学校的在校证明;其他原因来宛的,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申请人本人银行卡;

  7、申请人不能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公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证件原件,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购房补贴受理发放工作采取部门联动、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受理流程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步骤一: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贵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不清晰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补充完善。

  步骤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购房信息及契税完税凭证,填写审核结果并盖章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聘用合同查验、社保查验,填写审核结果并盖章确认;市教育局负责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审核、人才层次确定,填写审核结果并盖章确认。

  步骤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和购房补贴办公室的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步骤四:经公示无异议的购房补贴申请人,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将市财政局拨付至专用账户上的购房补贴款,按名单顺序,依次支付到符合条件的购房补贴申请人提供的个人账户﹔有异议的重新审核。

  五、责任及其他

  1、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2、购房补贴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虚假登记,损毁、伪造相关申请材料,擅自修改登记事项,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行书面承诺制,申请人就提交的材料,承诺若提供材料不实,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购房补贴受理申请地点: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张衡路796号);咨询电话:0377-62262886;表格下载网址:http://fcglzx.nanyang.gov.cn/ .

  5、市政府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细则由南阳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南阳市教育局、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公告: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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