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最新标准

导语 南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最新标准是什么?本地宝为您介绍南阳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费率最新标准,希望能帮到您。

  根据省政府豫政 [2004]83 号文件《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通知》和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对南阳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批复》豫劳社养老 [2005]32 号文件要求,全市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养老保险缴费费率。

  全市城镇各类企业统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23% ,职工按个人收入的 8%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企业工资总额低于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按照职工缴费工资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

  有雇主的个体经济组织执行企业的缴费比例,雇主和雇员本人按 8% 的比例缴费。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本人、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按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20% 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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